穗水建管〔2019〕95號
各有關單位:
《廣東省水利廳關于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應用的管理辦法(試行)》(粵水建管〔2012〕122號)于2019年8月1日起廢止,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已無法查詢水利信用等級信息。鑒此,《廣州市水務工程施工和監理企業誠信評價管理辦法》(穗水建設〔2014〕10號)附件1、附件2中 “水利信用等級”的查詢方式由“經查詢廣東省水利廳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調整為“經查詢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需進行該項評價的企業需提供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的網頁截圖文件。已按原“水利信用等級”評價標準進行評價信息,并在有效期內的評價,原評價分數有效。
特此通知。
廣州市水務局
2019年9月7日
廣州市水務局關于調整市水務工程施工和監理企業市場行為評價標準的通知(穗水建管[2019]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