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保障我市海綿城市建設效果,根據市水務局等5個單位聯合印發的《關于開展我市建設工程項目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估的通知》(穗水河湖〔2021〕9號,見附件1),現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監管的項目,下同)落實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估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項目建設單位委托設計單位開展項目設計時,設計內容應包含海綿城市設計,并嚴格按照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通過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建設,落實海綿城市設計專篇與海綿城市相關施工圖的要求。項目完工后,建設單位按照“穗水河湖〔2021〕9號”文要求組織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估。
二、各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監督過程中,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中海綿城市建設專項內容的事中、事后監督。
三、竣工聯合驗收牽頭部門在資料審核階段,應檢查建設單位是否上傳結論為“評估通過”的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估報告。
四、《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事指南》相應進行調整(見附件2),建設單位在申請竣工聯合驗收時,將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估報告正文上傳至“廣州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聯合驗收系統”的“通用申請材料”欄目,報告原件由建設單位保存備查。
特此通知。
附件:
1.廣州市水務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關于開展我市建設工程項目海綿城市建設效果評估的通知(穗水河湖〔2021〕9號)
2.廣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事指南(4.2)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