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建筑[2011]402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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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處理2010年第四季度未報送統計報表的建筑業企業的通報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州市建筑業聯合會統計,2010年第四季度共有244家2010年度在穗中標的外地進穗建筑業企業未按要求報送《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和《建筑業企業生產情況附表》(以下簡稱統計報表)。為落實統計報表報送義務,準確、及時匯總上報統計數據,維護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嚴肅性,經研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關于外地進穗建筑業企業報送統計報表的通知》(穗建筑[2010]523號)等有關規定,決定對上述244家建筑業企業進行通報,并在廣州市建筑企業誠信綜合評價系統中記錄不良行為一次。
請各建筑業企業引以為戒,認真落實統計報表報送工作,按時準確報送統計數據,共同促進建筑業規范化管理上新水平。
特此通報
附件:關于處理2010年第四季度未報送統計報表的建筑業企業的通報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